

2017年至2019年间,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在未安排财政预算的情况下,先后要求相关企业实施了市政消火栓建设、跑冒滴漏修理、供热管网冬病夏治维修等11个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。
截至2019年底,共形成工程欠款7200万元。以上两项共造成新增隐性债务1.55亿元。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、甘肃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。
对时任七里河区委书记魏某某批评教育,责令作出深刻检查;
对时任七里河区委副书记、区长、七里河园区管委会主任赵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;
对时任七里河区副区长肖某,因同时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给予开除党籍、政务开除处分;
对时任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;
对时任七里河区财政局局长刘某某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;
对时任七里河区财政局副局长宋某某给予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;
对时任七里河区财政局副局长赵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;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。
来源丨财政部,发展中的兰州新区